商品包含:
预约商品购买提示:
1.购买时无需选择出游日期•全程经济舱团体机票、机场税、保安税及燃油附加费;
•行程表内所列住宿酒店费(以两人住宿一间标准房为基准);
•行程表内所列用餐费;
•行程表内所列景点门票及行程内旅游巴士费;
•团体旅游签证费;
•深圳口岸至香港机场交通费(如客人自行前往,不退交通费);
•旅行社责任险80万;
•午餐按1000日元(约合60元人民币)、晚餐按1500日元(约合90元人民币)/位标准安排
•行程表内标明自理的费用;
•候机或在机场内的餐食或行程内注明需自理的餐食;
•行程中个人消费产生的费用(如: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饮料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);
•旅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;
•单人房附加费;
•香港机场返回深圳的交通费;
•航空公司临时追加的航空燃油附加税;
•由于此团客票仅限使用与中国籍大陆护照旅客(不包含外国国籍及港澳区护照),因此持非中国籍大陆护照,机票按航空公司规定需加收¥500元/人的机票差额;
•导游、司机、领队全程小费350元;
•行程表所列的航班资料、交通、酒店住宿、膳食及景点顺序等安排,以后确认的航班及现地旅行社的安排为准。
•日本团体旅游签证,全国各地签发护照均可申请(非粤,琼,桂,闽签发的护照需要提供在上述四省区的暂住或者居住证件)。按领事馆要求,团体旅游签证的客人都必须跟团进出日本并且要随团旅游, 绝对不允许中途离团或延迟回国。若发生此类事件,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。
•上述行程中航班、城市、景点、餐厅可能因为天气、交通管制、突发事件、临时休业等客观、不可抗力原因需做顺序、替换等调整;因上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、行程更改、滞留或提前结束时,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、适当处理。若因此产生费用,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。
•如客人获得签证后,出团前我公司将保留收取每位客人签证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/人或以上的权利。团队结束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,到我司退回保证金。
•上述行程中之游览内容,涵盖城市商业闹市区、主题公园、海滨、山区、温泉旅馆等区域,旅行者应遵守当地各项规定,充分注意安全。
•日式温泉为男女分开的公共浴场,禁止穿泳衣入内。泡温泉前,请先在淋浴区内将身体洗干净后方可入浴。
•日本气候接近上海,气温比广东地区低,富士箱根地区天气变化多端,游客出行请备好防寒衣物。
•日本时间比北京时间快1小时,电压是110伏特,酒店内自来水可直接饮用。
•为防范风险,减少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等意外事件给游客带来的损失,建议每位游客都要购买旅游意外险(我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》,游客可从业务人员处购买意外险)。